各区(功能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为做好2024年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我局特制订本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功能区)负责根据申报指南发布具体申报通知,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资金申报、审核、公示、下达、绩效自评工作;配合做好绩效检查、审计、统计等相关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人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艳艳,2622252)
附件:2024年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