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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高校教师错过课题申报时间,小编综合整理了近期各级各类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通知及指南,与各位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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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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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科金发计〔2024〕1号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和“两条腿走路”的战略导向,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扎实做好专项审计和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函提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2. 依托单位应注重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民动员”、设置硬性指标、实施与是否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

3. 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4.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务必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5. 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四)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一)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1. 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2. 依托单位应于2024年2月26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3月11日前将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结题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三、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和包干制管理规定

(一)  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  年度管理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24年4月1日-4月15日16时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依托单位,将不予开放下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三)  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对于2023年新获批包干制项目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依托单位应于2024年6月30日16时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包干制管理规定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对于之前已完成备案但需要重新修订的,也应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备案。具体备案流程请参照《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7号)。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材料,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二)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三)《指南》拟于2024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年6月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四)  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2. 国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

 

申报截止日期: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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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系统即日起开放。

  四、申请人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4年2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 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2. 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签署承诺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6-10-62329133  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七、相关链接

  (一)单位访问系统链接。

  访问https://grants.nsfc.gov.cn/,点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

  (二)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3. 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

 

申报截止日期: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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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的通知

中博基字〔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已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pdf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4年1月19日


 

 

 

 

4. 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及指南

 

申报截止日期: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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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民办函〔2023〕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各直属单位;相关高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我部制定了《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附后),面向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各界征集研究成果。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及时确定研究选题,积极组织研究力量,广泛动员专家学者参与,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推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1日

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为深化民政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持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征集步骤和类型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ougao@rcmca.cn。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四)优秀论文评选。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可参加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邮箱tougao@rcmca.cn。

三、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政策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张煜  徐富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791  58123767

附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1.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2.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

3.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附件1 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研究

民政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研究

“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研究

民政数据开发利用研究

新时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研究

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社会组织法立法研究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研究

1社会组织自我治理研究

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研究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识别与认定机制研究

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研究

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精准救助研究

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研究

行政区划调整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研究

地名标志管理体系法治化研究

区划地名和界限成果数字化应用研究

新时代中华优秀婚嫁礼仪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

传承与发扬传统优秀殡葬文化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预防与救助机制研究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研究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研究

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支持政策研究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影响研究

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

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革发展研究

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研究

“老有所为”支持政策研究

养老服务领域风险及应对研究

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研究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研究

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研究

慈善资金监管机制研究

个人大病求助平台监管机制研究

激励引导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研究

社区慈善发展研究

福利彩票事业创新发展研究

 

 

 

5. 2023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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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为2023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3年度)》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作为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须为厅局级(含)以上单位;

3.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不包含委属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篇,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超过10篇;

5.申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给出鉴定意见,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评选条件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

6.申报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统一报送和联络工作。申报单位收齐本单位申报材料后集中寄送至国家民委,不接受二次寄送。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3年度)》(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3年度)》(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调研报告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需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3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1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须创建1个一级文件夹,命名规范为“报送日期+申报单位全称”(例:“20240123+中央民族大学”);

2.一级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1”及对应数量的二级文件夹。“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申报一览表:申报单位全称”(例:“申报一览表: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编号+调研报告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此编号和调研报告主标题须与“附件1”中的内容对应一致;

3.二级文件夹须包含:“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承担责任。

(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以纸质版盖章材料的邮政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其他方式寄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电话:薛老师 马老师  010-66508139

电子邮箱:diaoyanpingxuan@neac.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科研管理处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24年1月12日

 

 

6. 2024年中国物流学会课题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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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有关院校、企业、协会及研究机构:

为整合各方研究力量,拓展行业研究平台,提升物流、采购与供应链研究水平,2024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24年3月10日截止。相关事项与要求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欢迎热心行业公益事业的企业提供经费来源,参与重大研究课题研究,共享研究成果。

附件:2024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

2024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024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围绕构建中国式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物流强国”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科学性、基础性、创新性和应用性,鼓励原创性。运用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工作平台,整合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创新提供参考和服务。

01

选题范围和内容要求

研究课题分为重大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课题和面上研究课题。(一)重大研究课题与重点研究课题目录1.重大研究课题题目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研究2.重点研究课题题目(1)全球供应链发展趋势研究(2)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策略研究(3)提高国际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研究(4)完善我国超大特大城市物流设施网络研究(5)基于业务场景构建绿色物流生态体系研究3.申报与立项。各单位根据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目录选题申报,并于3月10日前提交完整规范的《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课题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应为中国物流学会会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学会收到各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后,将在2024年4-5月召开的物流领域产学研结合工作会上组织现场答辩,经学会审核批准后确定立项。如多家单位同时申报一个课题,将择优确定1个承担单位。4.协议与经费。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批准立项后,学会将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给予每个重大研究课题50000元经费资助,给予每个重点研究课题5000元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未按时结题或结题时未能通过评审验收的研究课题,学会有权取消经费资助。5.评审与验收。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期限为1年,不允许延期和更改课题题目。学会将在2024年下半年召开的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上,对重大研究课题组织中期评审;在2025年4-5月召开的物流领域产学研结合工作会上对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评审验收。6.成果归属。研究课题成果归属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研究课题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著作等中,须标注“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重大研究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资助”字样。7.追加研究课题。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定向合作研究课题题目,并能够提供经费支持的,可随时追加重大研究课题并纳入统一管理。学会将在协调研究单位和专家、确定研究方向和方法及开题和结题等方面给予支持。(二)面上研究课题1.选题与立项。选题范围限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政策研究及综合研究,要求围绕我国物流业发展实际,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强调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对现代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申报单位须于3月10日前提交完整规范的《申报书》,课题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应为中国物流学会会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研究题目及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自拟,学会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立项。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选择1年期或2年期完成研究课题。2.经费与结题。面上研究课题经费全部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1年期研究课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2年期研究课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届时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准予结题,出具结题报告,并参与优秀课题评选。各产学研基地、企业及有关院校正在合作研究的课题,经批准也可以纳入面上研究课题计划。

02

申报应遵循的原则

(一)立足实际。立足行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把握发展趋势和要求,紧扣行业、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践行“产学研相结合”方针。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行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二)自主创新。课题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强调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观点创新,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在严谨的科研成果综述和科技查新等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创新研究,既鼓励原始创新,亦可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的集成创新。(三)研以致用。研究课题计划立项强调实用性,研究成果应对物流实践发展具有参考或指导价值,或对我国现代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发展,学科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四)规范提报。研究课题计划应按照给定的《申报书》格式规范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要求科技查新,面上研究课题鼓励科技查新,切实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03

申报条件与方式

(一)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有关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协会、学会等物流领域产学研各界,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及专家队伍,均可申报。(二)学会鼓励开展联合研究,申报单位可自主选择合作方,尤其应用研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三)课题申报单位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研究课题结项,每人最多只能作为一项课题的主持人。(四)申报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的单位,可同时按要求申报面上研究课题。待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确定后,学会将综合平衡考虑,按要求立项。(五)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的研究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用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研究课题。(七)凡未按研究课题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八)在上一年度有课题申请延期的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

04

申报组织与立项

(一)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申请,2024年3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书》下载。请登录中国物流学会官网――“学会课题”――“课题申报书下载”栏目直接下载。(三)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研究课题主持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四)《申报书》上传。请登录中国物流学会官网,在快速通道点击“课题提交”进行提交。请按系统要求认真填报各项内容,避免出现系统填报信息与《申报书》内容不一致情况。《申报书》要求上传Word版,并在最后一页插入本单位盖章的整页图片,盖章单位须与课题申报单位一致。提交成功后及时与何庆宝(15510125659)电话或微信确认。(五)学会对申报的重大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课题和面上研究课题汇总、审核,经综合平衡后确定立项,统一下达《2024年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计划》。

05

研究课题成果评奖与表彰

每年9月初,学会将组织专家对面上研究课题成果进行评奖(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不参与评奖),并在下半年召开的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上,对获奖研究课题进行表彰。

06

其他

中国物流学会秘书处归口组织管理课题征集、申报和立项等工作。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何庆宝(15510125659)             吕   杨(13811116258)电 话:(010)83775682、81传 真:(010)83775688邮 箱:CSL56@vip.163.com网 址:http://csl.chinawuliu.com.cn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2层邮 编:100073*《2024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物流学会。

 

 

 

7.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2023-2024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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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教育后勤协会2023-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下教育后勤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探索解决路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后勤保障体系,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现面向全国教育后勤系统开展2023-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申报者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中的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的选题方向(可据此自拟课题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申请者也可在指南之外,根据自身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基础,针对工作实践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超过20个字,不加副标题。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合作研究。鼓励有研究基础的研究团队申报。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须按照《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要求,紧扣主题,解剖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建议;突出应用性,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旨在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2.课题应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同时欢迎提供“团体标准(规范)的建议稿”或“论文”“著作”等形式的研究成果;

3.重点课题的“研究报告”正文部分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课题报告应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研究报告”必须有不少于3千字以上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4.立项的课题需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申报人需提交“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届时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将由协会颁发结题证书。协会将遴选优质研究成果纳入《中国教育后勤蓝皮书》出版发行或于《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刊发。

三、课题申报程序

1.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欢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勤协会(研究会)推荐课题。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评审。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

3.申报者需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2),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将课题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hqyjy2021@163.com。请规范电子邮件的附件标题,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如“××(姓名),×× 研究(课题名称),××大学(学院、中学、小学、公司等)”。

3.协会后勤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立项,确定为协会2023-2024年度重点立项课题、一般立项课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勇

联系电话:13811272548

电子邮箱: hqyjy2021@163.com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2023年12月25日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2023-2024年度课题指南

 

一、推动新时代后勤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和实践研究

重点课题:
 

1.关于推动教育后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2.“美丽校园”建设路径研究

3.构建新时代教育后勤话语体系研究

4.教育后勤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构

5.后勤文化构建研究

6.教育后勤行业组织建设研究

一般课题:

1.学校食堂劳务外包经营模式研究

2.构建社会企业与高校高质量合作关系研究

3.高校家属区物业管理研究

4.校园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研究

 

二、智慧后勤建设研究

重点课题:

1.后勤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

一般课题:

1.高校公房管理的大数据应用研究

2.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构建研究

3.大数据时代高校公寓智慧管理模式研究

4.高校房地产信息化建设路径研究

5.后勤现代化管理的信息孤岛及应对策略研究

 

三、双碳后勤建设研究

一般课题:

1.绿色学校创建典型案例研究

2.高校低碳建筑能源管理研究

3.高校能源定额管理研究

 

四、高质量平安后勤体系建设研究

重点课题:

1.数智时代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研究

一般课题:

1.后勤安全“技防”体系建设研究

2.科技赋能食堂安全管理研究

3.后勤消防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研究

4.公寓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研究

5.校园建筑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研究

6.后勤安全队伍建设路径研究

7.校园安全用电新技术应用案例

8.基于情景构建的安全应急管理研究

 

五、新时代后勤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一般课题:

1.后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模式研究

2.后勤管理干部职业化建设路径研究

 

六、高质量后勤育人体系建设研究

重点课题:

1.高校后勤育人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一般课题:

1.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模式研究

2.应用型本科院校后勤育人体系构建研究

3.职业院校后勤育人路径研究

4.高校后勤文化协同育人路径研究

5.高校后勤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与效果评价研究

 

七、后勤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研究

重点课题:

1.新时代高校后勤党建体系构建研究

一般课题:

1.全媒体时代高校后勤网络舆情与危机管理研究

2.后勤内控体系构建研究

3.高校后勤安全生产风险识别与管控研究

4.后勤审计实务的案例研究

 

八、后勤标准化体系构建研究

一般课题:

1.高校信息安全建设规范研究

2.低碳学校建设标准与生均能耗比较研究

3.高校物业服务手册化管理研究

4.高校后勤安全管理通用规范研究

5.高校食堂质量监管规范研究

6.高校能源管理规范研究

 

 

 

8. 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公告

 

申报截止日期: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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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研究阐释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方位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特向全社会征集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研究支撑。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突出国有企业基本理论研究。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二、选题要求

(一)征集对象本次选题面向全社会征集,不接受个人报送选题,需由法人单位报送。

(二)选题的报送和遴选1.选题报送须填写《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单》,含500字左右的选题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提出背景、待解决的实践问题、在国资国企系统内普遍适用性、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2.征集单需由报送单位盖章确认。3.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作为承办单位,将组织内外部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评议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凡参与报送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的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本单位所拟选题进行“揭榜挂帅”,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工作采用线上征集方式。征集系统于2024年1月19日至2月19日开放,在此期间选题推荐单位可通过二维码链接进行填报,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单》PDF扫描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推荐。联系电话:010-63191260(谢老师)/010-63191428(杨老师)

二维码链接附件: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单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9日

 

 

9.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高校教师数字素养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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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相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推动以教师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外研在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现发布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师数字素养》(JY/T0646—2022)标准(附件1),针对高校教师群体,积极开展分层分类的精准评价、数智驱动的全面评价、持续监测的追踪评价,创新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路径,针对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与发展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时效,努力为数智时代高校教师评价与发展机制改革提供研究支持。

  二、课题研究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

  1. 课题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接受申请,人才发展专委会会员单位及个人优先。

  2. 鼓励高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等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单位可以团体名义申报,个人可以独立申报。

  3. 已承担人才发展专委会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者可在人才发展专委会网站下载《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可根据课题指南申请,也可根据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的实际需要自拟题目申请,鼓励在课题指南框架下提出新的题目。

  2. 申请者须填写《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

  3. 申报的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原件2份,需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所在单位给予受资助课题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承诺信誉保证。

  (2)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课题名称+单位名称+申请人”命名打包,同时发送至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邮箱和学术研究邮箱:office@hr.edu.cn;xueshu@hr.edu.cn。

  (三)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2024年5月30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类型、资助经费及完成时限

  1. 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2. 重点课题2项,资助经费3万元/项;一般课题10项,资助经费1—2万元/项。

  3. 课题完成时限最长为2年,2024年6月—2026年5月(附件4)。

  (五)课题立项、开题及相关要求

  1. 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名单,经相应程序确定资助课题并发布立项公告。

  2. 立项课题负责人应于立项公告发布后1个月内开题并书面提交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

  3. 经人才发展专委会立项的课题,由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跟踪课题研究进展并在重要节点进行检查。

  (六)课题结项

  1. 立项课题研究应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实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

  2. 成果表现形式可以是论文、调研或研究报告、论著及其他形式。人才发展专委会与外研在线对研究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3. 课题完成后应及时向人才发展专委会报送最终研究成果及结题报告,人才发展专委会学术委员会将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三、联系方式

  学术秘书:秦冠英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9号今典花园北门写字楼三层东侧(学术桥)

  联系电话:15201133507

  电子邮箱:office@hr.edu.cn;xueshu@hr.edu.cn

  附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1.《教师数字素养》(JY/T0646—2022)标准

  2. 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 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4. 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发展与研究专项课题研究重要节点基本要求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10. 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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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研究水平,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智力支持,助力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大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决定启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与类别

(一)项目选题

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研制了《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项目选题指南》,供申报时参考。项目申报单位也可在参考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选题。有关选题应聚焦高校就业创业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证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能够解决高校就业创业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二)项目类别

本项目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不低于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不高于0.5万元。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有关机构和相关企业,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专职工作人员,但可以吸收个别非本单位专家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重点课题

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②主持或参与过有关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一级社团科研项目;

③出版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关学术论文。

(2)一般课题

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

②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以上或省级以上一级社团科研项目;

③出版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公开发表过有关学术论文。

申报一般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如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应有2名以上该领域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方可申报。

2.申报要求

我会为教育部主管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和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本项目为我会设立的规划研究课题,具体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根据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在申请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明确本项目立项后课题成果对应的认定级别及配套支持措施。如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没有相关规定的,可参照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认定和管理。

3.申报程序

各申请者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书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邮寄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学术与研究部。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 gjxxsb@sina.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以“课题:课题名称”方式命名。

(二)项目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拟立项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给予申请项目配套经费或其他政策支持明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拟立项课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重点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一般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协会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三、项目验收与推广

立项研究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课题研究。项目具体验收标准为:

(一)重点课题

1.在CSSCI源期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业界公认的优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以上均不含增刊、专刊等,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有关咨政建议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

2.课题调查报告1篇(不少于6000字);

3.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8000字)。

(二)一般课题

1.在业界公认的优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不含增刊、专刊等,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

2.课题调查报告1篇(不少于4000字);

3.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6000字)。

以上研究成果(含咨政建议)均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应按照有关学术规范要求,在显著位置注明该成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2021年度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及课题名称、编号。

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前1个月,各项目负责人应将有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协会学术与研究部。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答辩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颁发结题证书,优秀成果酌情予以奖励。有关成果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推广,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我会还将适时组织取得优秀研究成果的课题研究者,合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课题和其他有关国家级科研项目,努力孵化一批引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和教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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