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对2024年度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珠海市户籍的个人;在我市注册并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项目:
1.2023年发明专利(含国外发明专利)奖补;
2.2022年重点商标保护奖补;
3.2023年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4.2023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
5.2022、202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6.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7.第24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
8.第十届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
9.2022年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10.2023年质押贷款奖补;
三、申报时间:
香洲区:2024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斗门区:2024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金湾区:2024年3月3日-3月31日
高新区: 2024年2月26日-3月26日
四、申报资料:详见惠企利民平台申报项目要求
请根据专利项目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申报要求:请认真阅读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不符合条件或超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窗口受理—纸质材料报送-网上审核
(一)网上申报(3月1日-3月31日下午17: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请登录“惠企利民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
(二)窗口受理(3月1日-3月31日下午17:00)
申报主体网上提交后,办事窗口进行网上预审,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窗口预审通过,短信通知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预审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退回短信通知修改。
(三)纸质材料报送(3月1日-3月31日下午17:00)
窗口受理通过后企业(或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书册(按照“申报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顺序装订),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 A4 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塑料外包装。书面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网上审核(3月1日-3月31日下午17:00)
窗口预审通过后, 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资料会推送到后台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七、其他说明
请有申报意向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准备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
2.授权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3.重点商标保护奖补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4.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5.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广东省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6.第24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第十届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7.知识产权人才奖励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8.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申报信息材料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2024年度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11.申报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