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备案主体的企事业单位需在预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为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高校或科研院所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部队单位或其他单位若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提供用于办理专利申请、费减备案等事宜的唯一代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及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涉及研发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主要在职研发人员(至少3人)近6个月缴纳社保信息材料、外部研发团队合作情况等研发团队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说明、获得资助或奖励情况、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