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就越能说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随着瞪羚企业对区城经济发展增效作用的显现,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来支持瞪羚企业的发展,小编整理了一份瞪羚企业申报攻略,一起来看看吧!本文整理相关奖励办法仅供广大中小企业参考。由于奖补政策具有即时性,在此提醒各企业请以工信部、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一、什么是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也被称为高成长企业。
瞪羚企业的成长路径
1.以核心技术突破取得跨越式发展;
2.以全新的商业模式取得高速成长;
3.抓住细节市场取得成功。
瞪羚企业的特点
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人才密集、技术密集。
瞪羚企业的作用
1.是“区域个性”的晴雨表,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新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的重点着手点。
2.是新经济的核心,抓瞪羚企业意味着用战略的眼光抓新经济的未来,用动态的思维抓新经济的增长。
3.在新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创业板上市企业梯队培育的主要通道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4.促进就业,快速增长的瞪羚企业自然而然地会催生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二、瞪羚企业有几种类型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企业的成长特点,瞪羚企业可大致分为:产品型瞪羚企业、解决方案型瞪羚企业、平台型瞪羚企业、生态型瞪羚企业4种类型。
产品型瞪羚企业:直接提供产品或者产品化的服务,主要依托技术创新,以产品开发创新为主要增长点。
解决方案型瞪羚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能最有效解决其问题的产品和服务方案。这一类企业的关键爆发点是如何解决可复制性的问题,寻找个性需求中的共性,将解决方案模块化、标准化。
平台型瞪羚企业:基于用户体验,以提供资源共享与快速配置为目标,打造具有开发性、免费性、智能化的平台。这一类企业的增长核心是商业模式创新,基于信息化使业务扩张边际成本接近零。
生态型瞪羚企业:基于价值链,具有开放、协同、聚合效应,是平台型企业整合内容、多行业打造的动态平衡生态系统。这一类企业的构建关键在于以用户为核心,拥有一个杀手级的基础业务,并围绕此业务逐步布局关联业务,补充业务生态。
三、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我国各地区的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瞪羚企业申报条件、瞪羚企业优惠政策各有所区别,下面以山东省瞪羚企业相关政策为例: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3)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4)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上年度营收在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上年度营收在4亿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5)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收入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5%。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6)企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75分。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5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四、山东省瞪羚企业奖补政策
财政部门积极统筹相关资金,主要用于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人才引进、市场开拓、效能提升、模式转换等的引导支持。初次被认定为省级瞪羚、独角兽的企业,按相关政策实施扶持激励。鼓励市、县政府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获得省级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享受省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筹)、政府性融资担保、应急转贷等政策性融资项目,申请政府股权融资、瞪羚快贷、瞪羚信用贷等多种优惠政策支持,具体优惠政策以相关政策文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及各家金融机构有关文件为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政府股权投资和各类政府性、政策性融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重点保障。
济南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奖励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枣庄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 年)的意见》),授予“山东省瞪羚企业”荣誉称号。
聊城市
奖励政策:
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聊城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
日照市
奖励政策:
对新获得认定的省瞪羚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
《日照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潍坊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瞪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五个优化”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22〕25号
德州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最高3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德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德委发电〔2021〕16号
烟台市
奖励政策:
被新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激发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21〕12号
威海市
奖励政策:
认定的山东省瞪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号
泰安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给予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临沂市
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针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各级财政通过“云服务券”、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贴标准上升50%。
济宁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对新评选的“瞪羚”企业给予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滨州市
奖励政策:
建立“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对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的一次性奖励。
淄博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
东营市
奖励政策:
针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同级财政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菏泽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山东瞪羚企业”,奖励100万元。
来源丨辰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