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金湾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方案正在申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珠金发〔2022〕5 号)要求,结合金湾区工作实际,金湾区科工信局制定了《2023 年“金湾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3 年“金湾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方案

 
 
 
 

根据《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 施》(珠金发〔2022〕5 号)要求,每年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选 拔支持一批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 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授予“金湾青年拔尖人才”称号并予以奖 励。为了有效遴选出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专业能力强、 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金湾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选拔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的优秀人才,全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集 聚之地,为金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

4.申报截止日期前在金湾区在库内高新技术企业工作 3 年以上(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或个人所得税为准);

5.申报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以申报年度 1 月 1 日为截止日期计算)。

6.已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等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推荐。

(二)专业条件

申报人应系统掌握所属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工作,具有跟踪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取得成果应与申报人所属专业领域有较强相关性。

申报人应至少拥有以下成果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1 项及以上;

2.近三年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3.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产学研项目、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请表(附件 1),要求客观、如实、完成填报各项申报材料,提交所在企业审核;

(二)企业预审并推荐申报人所在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研究确定企业推荐人选,在企业范围公示后推荐至区科工信局,每家企业限报一人;

(三)区科工信局组织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 2),根据当年选拔名额、分数排名、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产值或税收高低情况择优遴选确定建议人选,并征求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建议人选进行复核审定;

(五)公示名单。

 

附件:

1.“金湾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表 

2.“金湾青年拔尖人才”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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